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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用假身份网店售假烟 涉案金额达137万被抓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法制网报道 作者:王春、徐燕、吴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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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法制网报道  随着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网络也成为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一条主渠道,公安经侦部门也在努力开辟网络打假的新战场。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公安局获悉,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期间,龙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长期经营和排难攻坚,成功侦破一起利用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卷烟案件,涉案金额达137万元,有力遏制了网络销售假烟的猖獗势头,净化了网络空间,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3年3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广东省汕头市人)利用购买的“夏玲”身份证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租房、开通电信宽带业务,并先后以他人和从网上购买的身份信息,在淘宝网上注册登记 “依贝妮官网”、“依贝妮烟标”、“随缘烟标商行”、“吉友烟标”、“外砂第一毛衫”、“君悦旺铺”、“国色天香022”、“小莹旺铺021”、“小f百宝”、“Lezywp”等十个淘宝网店和支付宝账户,以销售"烟标"为名,通过淘宝旺旺、QQ与买家交谈,兜售从广州购进的假烟,经支付宝账户收取货款后,通过快递公司寄送假烟,共计向全国各地销售假烟3834人次,涉案金额137万余元。

  2013年8月8日,龙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龙游县居民吴某报案,称其在“依贝妮烟标”、“依贝妮官方网”淘宝网店购买卷烟,收到快递公司寄送的货物后怀疑是假烟而报案。

  经检测、调查,上述卷烟系假烟且销售金额巨大;2013年8月13日龙游县局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案侦查,并先后四次赴广东省开展网店信息核查、银行账户查证和蹲点守候等侦查工作。

  通过侦查,犯罪地明确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侦查人员在不同时段开展昼夜蹲点守候,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数量、真实身份和活动规律,终于在2013年12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历时六个月时间的艰难取证,获取、固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十家淘宝网店的3834余条涉嫌假烟交易的电子数据,并针对该3000多名(分布在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淘宝买家开展调查核实,至2014年6月8日成功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仍在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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