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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投诉举报平台

2023年08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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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事物变化发展,各项法律规范也在蜕变固定性、发展应对新情况。国家烟草专卖局2020年印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规范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新办、申请、办理、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在证件后续管理过程中,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认为许可证件在使用中受到的处罚、处理不满意,可以进行复议申辩、投诉举报。

执法中可能会遇到这样案例: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卷烟零售户是虚假零售户,该户无人经营,卷烟外流。在被责令停业之后,该持证人装修整改经营场所,并申请恢复经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烟草专卖局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每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期间,烟草专卖局应当加强监管,期满后视整顿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恢复营业。

在接到恢复营业申请之后,在法定期限内,执法人员对该商店进行后续监管检查,发现其在整顿期间正常经营,准予其恢复营业。该户持证人认为未及时恢复其营业,导致该零售许可证的档级下降,订购的卷烟数量少。该持证人觉得很委屈,于是投诉举报相关执法人员。其举报投诉的平台多种多样,包括12313、12345、市局、省局、国家局,包括国务院APP平台。投诉举报行为在恢复经营之后长达一年之久。

该零售户投诉举报的情况分析:

1.何为无效恶意投诉

·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在法定时效和权限内,这种情况下遭到的投诉是无效投诉。

·在行政处罚和处理的过程中,当事人没有选择陈述、申辩,贸然进行投诉举报,有违相关程序规定。

·对法律规定不理解,跟不上法律规范发展变化的节奏,没有把握案件的时效和依据,忽略了法律法规的管制。

·在各个网络视频平台“道不平、名不公”,这些行为只是言辞,最大的缺憾就是没有相关证据,个人言辞不一定是言辞证据。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各大投诉举报平台对后续管理进行反复投诉举报,容易触犯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等法律风险。

2.何为有效正当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实施行政许可后续管理行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持证人在投诉举报中,请注意自己言行、提供相关证据和遵守程序期限。

·投诉行为应选择某一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不建议对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进行多时段、多平台、反复性投诉,造成举报投诉资源的浪费。

·在投诉处理时,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投诉举报的内容。如果投诉举报中只是言辞证据,言辞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时候,证明力较弱。

3.无理取闹的法律风险

走正规投诉举报途径,纵使唇枪舌剑,不逞口舌之强。没有证据的指责,无非是无理取闹。如果公安机关查证后,确认举报人是恶意举报,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举报人的行为对被举报人造成了损害,可以向举报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总结: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据法律法规存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时候,应当接受烟草专卖局合法办理、后续管理等行政行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为,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恶意占用相关资格利益,在许可后续管理过程中应当会被停业、取消、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理。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后续管理,有利于授益的公平性,提高烟草部门的行政公信力。

目前投诉举报平台多样化,相关人员可以选择多个投诉平台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持证人正确使用投诉举报平台,在投诉举报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莫无理取闹、逞口舌之强。关于持证人对证件的管理不满,请正确使用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不是撒气的地方,没有证据切莫任性恶意投诉反而涉嫌违法。

声明:本文为烟草在线原创,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若有转载需求,请联系烟小蜜客服(微信号tobacco_yc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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