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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局落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宜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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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为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2月24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会议结合全系统实际,对各州(市)局(公司)、省局直属单位建立联系点、成立督导组,活动参与范围、动员大会召开时间、开展活动的相关具体安排及督导组工作纪律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研究,审定《关于对全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会议认为,要扎实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按照国家局党组和省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当前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一是各单位要把建立联系点与本单位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相结合,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二是在有“两烟”生产经营的州(市)局(公司)、进出口公司、复烤公司成立督导组,对下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为生产经营一线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保证。三是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范围是全系统全体党员,重点抓好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级单位科级干部、站所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实践活动。着重解决直接服务烟农、服务零售客户部门和专卖执法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加强与督导组的协调配合,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适时召开动员会,要求各级单位于3月15日前完成动员工作。五是各单位要把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和“两烟”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在推动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的同时,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会议强调,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传达要求、掌握情况、及时指导、重点督导的原则,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局党组及省局党组要求,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对各单位进行有效指导,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要加强层层督导,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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