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有资本,有技术,却不走正途,现年36岁的张某千里迢迢从福建来广西只为寻找隐秘的地方生产假烟谋取暴利。2012年2至4月,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张某的假烟工厂就生产了超过270万元的假烟。2012年5月18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张某等9名涉案人员。
2011年年末,福建人张某在广西平乐县范围内四处寻找有利于生产假烟的场所。所谓“狡兔三窟”,2012年年初,张某首先选定一个位于平乐县城周边山窝处的废弃木材厂作为生产烟支的车间,然后分别租下平乐镇安良街某私人房屋作为生产假烟烟盒包装车间、平乐镇马渭村某私人房屋作为条烟包装车间及仓库、平乐县五丰化工厂仓库存放烟丝、平乐县同安镇华山村委某养猪场猪圈作为烟丝配料车间。场地选好后,张某一方面依据自己的技术和经验四处采购制造卷烟的器械,另一方面从福建、湖南、广西等地以高价工资聘请管理人员4名、工人8名、司机2名。2月,张某的假烟工厂开始日夜不停地生产烟支,原料、成品及半成品在各租用场地流转。为防止风声泄露,狡猾的张某甚至连搬运工人都没有雇佣平乐县的本地人。
2012年4月,平乐县烟草专卖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有大量烟丝原料涌入平乐县范围内,遂联合平乐县公安局、平乐县工商局展开地毯式搜查。4月12日,三部门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对张某的假烟生产窝点突击查处,当场缴获成品假冒伪劣香烟8342条,散烟支4574000支,烟丝4250公斤。正在往广州运输假烟的张某及司机在平乐县城高速公路入口被执法人员截停,从张某的卡车上查出包装完整的假烟71箱。涉及的香烟品种有18个中低档产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认定张某生产的烟支为伪劣卷烟且假冒注册商标,另据物价部门统计,张某生产的劣质卷烟、原料等总价值人民币275万元。2012年5月12日平乐县公安局提请逮捕涉案人员16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其中张某的6名员工仅从事搬运工作,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某场地出租者明知张某租场地是为了从事假烟生产而出租场地并提供便利条件,构成共犯,其余张某及负责生产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9人生产伪劣产品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批准逮捕,案件进入下一步侦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