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监督水平,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建章立制,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制定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管护方针和政策,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注重管护主体,确保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产权按照项目建设主体进行权属划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产权按照项目建设主体进行权属划分,建设主体既是产权主体,又是管护主体。运行管护工作不得交由营利性组织、机构、企业或个人经营。
注重摸底调查,确保项目进行信息采集。进行摸底调查,对建设的项目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在用、闲置、损毁数量,并做好归档工作;收集项目核销及动态统计基础数据,现场核实核销、调剂、非烟草行业投建项目运行情况。
注重监督职责,确保开展项目日常管护、履行管护职责、落实管护措施。上级负责各产区项目运行管护监督办法的制订和指导、监督和落实;市级公司负责承担项目管护的主要监管职能;县级分公司负责承担项目管护的具体监管责任;烟叶工作站负责指导和监督管护主体开展项目日常管护、履行管护职责、落实管护措施。
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基础设施“建好、管好、用好”。检查基础设施项目修建、使用情况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完善项目建后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着力提升烟叶基础设施管护水平,让基础设施“建好、管好、用好”。
注重监督内容,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实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管护制度建设情况、管护制度落实情况、管护资金管理情况和闲置项目调剂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