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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多部门联合执法,营造无烟环境

2022年12月06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作者:瞿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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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这两天,上海市黄浦区爱卫办、区健康促进中心联合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对一些商业场所进行宣传执法活动,形成全社会控烟的良好氛围,共同参与营造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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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黄浦区爱卫办、区健康促进中心联合多部门共同对日月光中心进行联合宣传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对整个商场进行了执法监督,对商场负责人进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修正案宣传教育,强调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等最新条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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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月光中心一楼的一家游艺中心,执法人员发现其悬挂的禁烟标识还是旧版的,并没有电子烟的图示,立即帮助其更换新版禁烟标识,并在人流量较多的醒目区域张贴新《条例》宣传海报。执法人员提醒商户要进一步增强控烟意识,在醒目处增加并规范张贴新版禁烟标识,对容易遗漏的死角加强巡查,发现吸烟行为要立即劝阻,营造室内场所禁烟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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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文旅场所控烟管理还是很严格的。自从电子烟纳入场所控烟管理以后,我们对我们的文旅场所,特别是一些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场所,比如说娱乐场所,类似于这样的场所我们加大了管理力度。对于一些禁烟标识标贴不规范的情况,我们进行了更改。对于场所落实控烟情况,我们计划做一次全覆盖的清查,对不规范和落实不到位的我们要继续加大监管的力度。” 黄浦区文旅局执法大队执法三科科长杨正广告诉记者。

而在商场的公共厕所、消防通道、后楼梯等容易出现吸烟情况的场所,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各个角落有无烟头烟灰,并协助工作人员更换新版的禁烟标识,提醒相关物业人员,一旦发生不听劝阻吸烟的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10月28日新的控烟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卫监所和区里面一些重点的场所区域,包括今天的这个日月光商场,我们和相关的物业管理单位也是达成共识,因为新的条例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同时我们也要求现在把电子烟的控烟纳入到了控烟的范围,把所有的管理标识,包括一些宣传的内容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我们也和管理方承诺,我们这里也是做好第一时间的执法支持,如果有违法行为,我们希望他们第一时间上报,我们第一时间可以到现场进行处理,取得更好的控烟效果。”黄浦区卫监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刘肖俊说。

据悉,全区将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契机,结合各类公共场所的特点,错峰开展控烟联合执法,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让控烟宣传深入机关、企业、村居。同时,组织控烟志愿者开展控烟巡查,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引导场所做好控烟常态化管理,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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