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网格化“法治副校长”平台,就电子烟销售情况对9家电子烟实体店铺、柜面开展专项走访调查,现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检查人员发现部分电子烟销售网点在判断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核实购买者身份证件等方面存在疏漏。该院未检团队现场对商家发放《电子烟销售行为规范承诺书》50份,要求所有销售电子烟的商户在店内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标识,并建议商家把核实购买者身份信息成为销售电子烟必经程序。督促商家撤回在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售烟广告行为,切断电子烟网络售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