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oerse Frankfurt 11月21日报道,德国巴伐利亚州法庭驳回了菲莫国际(PMI)提起的诉讼,此前该公司被地方法院禁止宣传烟草危害信息活动,但后面其对法院提起了诉讼。
11月20日的庭审中,慕尼黑市行政法院明确表示,法律同样禁止间接的烟草产品广告。
菲莫国际生产万宝路等卷烟,也生产如 “IQOS” 之类的新型烟草设备。该公司在其广告中明确指出,卷烟烟雾中含有超过90种已知的致癌物质,并强调戒烟为最佳选择。同时,公司也提醒消费者,尽管尼古丁袋、电子烟或加热烟草产品可能相对较少危害,但它们并非完全无害,同样具有成瘾性。
因此,巴伐利亚州将此次宣传活动定性为未经批准的烟草广告,并已撤下相关照片,同时警告该公司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法院面临的关键问题是,一家烟草制造商开展的宣传活动,在提及危害较小的替代品时,是否属于巧妙的营销手段,从而已经落入烟草广告禁令的范畴。主审法官在庭审中援引常见判例表示,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包括间接广告或形象宣传活动,都在全面禁令的范围之内。如今的判决遵循了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