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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乱象调查:价格“暗算”防不胜防

2012年04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河北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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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河北新闻网报道   一盒标价37.5元的葡萄干,结算时却收了43元;一袋标示原价22.8元、促销价17.5元的洗衣粉,其实原价根本就不存在;一袋销售价格为138元的鱿鱼丝,价签标示时用大大的字体标示“13”,用小小的字体标示“8.0”,让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这种价格“戏法”在一些大超市屡屡上演,让曾经对超市十分信任的消费者大呼“很受伤”。

  超市购物遭遇价格“暗算”

  近日,记者接到读者李女士打来的电话,反映其当天在省会中华北大街一家大型超市挑选了一个标价为10.9元的皮球,结完账后发现购物小票显示的价格居然变成了29.9元。李女士找超市询问时,超市把多收的钱退给了她。李女士认为,如果消费者不细心核对,这钱超市不就多收了吗?这种做法是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

  无独有偶,省会的邱女士也告诉记者,今年初她在裕华路上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一个品牌两种包装的橡皮泥堆放在一起,旁边的价签一个标着9.6元,另一个标着16.7元。由于见不到销售人员,于是邱女士选了一个看起来好一点的。等结账时,收银员却告知橡皮泥价格为20元。

  不仅仅是城市里的大型超市,在一些县城的超市“价格戏法”也在上演。日前,家住涉县县城的陈女士在当地某超市购物时,看到绿豆优惠价6.5元/斤,便买了一些。当天晚上,她无意中发现购物小票上竟然显示绿豆14.4元/公斤,即7.2元/斤。

  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聂云东告诉记者,超市价格欺诈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虚假标价。标价签、价目表上所标示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与实际不符。二是不履行价格承诺。销售商品前有价格承诺的,消费者购买时商家却不兑现承诺。三是虚构原价。包括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打折、谎称降价或者要提价,诱骗消费者购买。“价格欺诈是2011年消费投诉最多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大的连锁超市屡次出现价格欺诈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省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他们曾集中3天时间对5个设区市共15家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几乎每个超市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监管处罚不能“挠痒痒”

  “超市屡屡出现价格违法行为,但是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少之又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价格欺诈问题相对较隐蔽,在目前监管力度有限的情况下发现难,处罚更难。

  针对超市屡现的价格欺诈问题,去年以来我省加大了检查处罚力度。春节、五一、十一等大的节假日,省物价局都派出专门的检查组,对各设区市的大型超市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商贸流通领域是否存在虚构原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价格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对查出的各类价格违法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了经济处罚。“去年是物价部门针对价格违法处罚最多的一年,达到了951万元。”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

  监管力度加大,超市价格欺诈为何屡查屡犯?业内人士认为,在监管过程中,虽然国家规定了最高处罚额,但真正能执行到位的很少,特别是对一些大型超市来说,多数处罚只不过是“挠痒痒”而已。

  为此,今年省物价局再次把严厉查处超市价格欺诈行为作为重点,将对屡屡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顶格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同时,通过调研,制定并出台相应的监管办法,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聂云东提醒说,作为消费者,要学会理性对待经营者的各类促销、优惠活动。特别是在超市消费时,要详细阅读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明示内容,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购物中如果遭遇价格欺诈,要留好购物小票,拨打举报电话,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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