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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部署实施控烟条例准备工作

2014年02月24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深圳商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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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深圳商报》报道    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主持召开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督《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等文件。

  重点检查控烟场所是否做到“四有一无一劝阻”

  20日下午,不少市民收到了来自深圳市控烟办的一条短信通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明确了室内公共场所和部分室外公共场所为禁止吸烟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如何保障这部《控烟条例》顺利实施,并得到有效执行?20日上午的主任会议也作出安排。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督《控烟条例》实施的工作方案,深圳市人大代表将按选区分成6个小组,分别对卫生、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公安、城管等6个《控烟条例》的执法部门进行监督。之后,汇总各组及市区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见,报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还将全年不定期带队分别到执法单位、重点场所等进行督查。

  深圳市已在2014年1月份下发了关于推进《控烟条例》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并在3月份安排监督执法活动。其中,3月1日-7日为劝阻整改周,期间重点对违规吸烟个人进行劝导、警告,对控烟措施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做好记录,督促场所负责人做好整改工作;一周后至2014年5月31日为集中处罚阶段,各控烟执法单位对发现问题的场所、控烟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不听控烟劝阻的个人,依据《控烟条例》进行处罚,其中违法吸烟者将被处以最低五十元、最高五百元的罚款。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控烟场所是否做到“四有一无一劝阻”,即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场所的醒目位置设有禁止吸烟的标志,有控烟举报电话(12345),有佩戴标识的指定监督管理人员;场内无吸烟用具;对违规吸烟者及时进行劝阻。

  代表联络站反映的问题要在一个月内办理答复

  主任会议还通过了《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根据《办法》,联络站以区人大代表所在选区为单位组建,一个选区或者若干个选区合并成立一个联络站。联络站至少有两名以上人大代表。 群众如何向代表反映问题?《办法》规定,联络站应当在社区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醒目标志,长期公告每年联络站接访、走访时间,参加接访、走访的代表姓名,联络站联系方式,方便群众与代表联系。每名代表每年参加接访、走访群众一般不少于4次。联络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两天,时间应相应固定,并应向社会公布。

  在收集到群众的问题和意见后,代表要通过联系函将其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国家机关收到联系函后,应于一个月内负责办理答复,并将办理意见书面回复发函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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